兩國政府在訴狀中稱,難民分攤方案沒有獲得成員國一致通過,程序非法。此外,這一方案在應對難民危機上既不有效,也不必要。對此,歐洲法院裁定,難民分攤方案並非以立法程序通過,無需成員國議會批准,也無需歐盟理事會一致通過。
歐洲法院指出,不能以對這一計劃效果的追溯性評估來質疑其合法性。法院強調,這一計劃之所以效果不佳,是由於歐盟理事會做出決定時無法預見到的一系列因素造成的,尤其是“部分成員國”的不合作。
2015年9月22日,針對攪動歐盟內政的難民危機,歐盟成員國內政部長在布魯塞爾舉行緊急會議,投票通過了轉移安置意大利、希臘等國境內12萬外來難民的方案。但不少歐盟國家對這一安置方案仍存疑慮,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匈牙利的內政部長當天對此予以否決,芬蘭則投了棄權票。隨後,斯洛伐克和匈牙利政府先後向歐洲法院提交訴訟狀,反對歐盟按照配額強制分攤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