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決定性的基礎
人民的正當願望和權益對於黨在所有時期的各項重要決策、戰略的出台、選擇也是最具決定性的基礎。自1975年以來,國家真正處於和平時期,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全面地改善,但戰爭的後果及解放後時期路線、政策的不足之處要求黨須進行改革。當時的改革不僅為了促進國家擺脫危機,而其實是為了給人民帶來真正幸福。因此,於1986年12月召開的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已從實踐中吸取了深刻的教訓:“黨在一切活動中必須貫徹以民為本的思想”、“黨的所有主張與政策必須起源於勞動人民的利益、願望和能力,必須受到群眾的贊同與響應。”
從那以後,經過35年的革新,隨著取得“國家從未擁有像今天的事業、潛力、地位和信譽”的成就,人民的物質和精神生活得到全面改善,越南人民的地位在基本上有所改變。人民的幸福因此可更具體地獲確定,體現於國際經濟的增長;政治安定、社會秩序治安穩定;文化、教育的進步;每個發展政策的公平性。另外,人民的幸福還通過各項具體及具科學性的標準得到體現於民眾對經濟條件、自然環境的滿意度;對家庭、社會關係的滿意度;以及對本身的滿意度。
實現期望
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草案把人民的幸福作為黨活動的目標,主張“激發建設富強、幸福國家的渴望”、“以人民的幸福、溫飽為目標”、“改善人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實質是對黨成立91年以來歷程領導路線中的根本、核心目標的肯定。在當前形勢下肯定上述觀點一事體現人民的期望也是黨的理想。黨的領導路線就是在各不同的時期實現這期望,因為黨的領導一直伴隨著民族的發展。不僅如此,肯定將人民的幸福作為黨的奮鬥目標一事對於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活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導向意義。可以從若干地方黨部大會文件中舉出一些例子。
在於2020年10月召開的市黨部代表大會,“為人民的幸福”的口號獲列入政治報告的標題,並成為本市黨部的領導目標。2020-2025 年任期第十九次安沛省黨部代表大會文件提出了一個很新的目標, 是“人民的幸福指數比2020年上 升15%”。這一新目標不僅得到中央,還得到該省幹部、黨員和人民的高度贊同與評價。所以,黨的領導最終也是為了人民的幸福。把人民的幸福放在首位一事也是在當前時期加強黨在思想、組織和道德方面建設工作的重要基礎。從而直接有助提高幹部、黨員隊伍對人民的維護道德、提高責任精神的意識;逐步防止和消除幹部和黨員的蛻化表現,尤其是官僚主義及對人民的正當需求、願望、利益毫無關心的情況◆
選拔、委任工作的準繩
在選拔、委任各級領導幹部的工作中,“為人民的幸福”還視為決定性標準,同時也是黨堅決從幹部隊伍中淘汰危害人民權益、背叛人民信心的幹部的基礎。如果可以做到這一內容,“為人民幸福”的目標才具可持續性,才可充分滿足人民的願望,不僅在物質方面,還在精神和文化方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