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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憲法法院裁定巴育繼續擔任總理

據外媒報導,當地時間9月30日下午,泰國憲法法院就巴育的總理任期一案做出判決,裁定巴育將繼續擔任泰國總理一職。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泰國憲法法院裁定,因為規定總理任期不能超過8年的泰國新憲法是2017年頒佈的,所以即使現任總理巴育自2014年通過軍事政變上台至今已擔任總理8年,他的總理任期也未達最大年限。
泰國憲法法院9月30日的裁定意味著總理巴育得以留任。根據裁決,巴育現在的總理任期應從2017年4月6日算起,至2025年才算滿8年期限。而在2023年3月前,泰國必須解散國會、舉行大選。上述裁決是最終裁決,不能上訴。這意味著巴育遭遇的最大的一次權力挑戰已宣告終結,他成功挺過了危機。據泰國《曼谷郵報》9月30日報導,當日,照常履行國防部長職責的巴育於中午就回到了家中。他於家中接收了泰國憲法法院就其任期問題做出的最終裁決。
8月24日,泰國憲法法院裁決總理巴育停止執行總理職責,直到法院作出最終裁決。由於泰國內閣此前做出過決議,副總理巴威‧翁素萬為代理總理第一人選,因此憲法法院作出上述裁決後,巴威成為泰國代理總理。同時巴育的國防部長職務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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