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
从现在反贪腐事业的总体而言,在不小部分干部、党员队伍中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蜕化情况正复杂难测。贪污案件日益严重,精密地组织以及发生规模很大,例如:“越亚”案、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解救航班”案,另外还有很多正在起诉、调查过程中的其他案件。此情况的部分原因可能由于以前的机制和规定不严,权力监察、检查、监管工作未达要求,处理未彻底等。与此同时,不少干部、党员保不住自己,千方百计满足自己的野心,追逐金钱和名利,蓄意违法,自以为不会被发现和处理。这些干部、党员的堕落、变质不仅给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后果,导致失去人民对党和制度的信心,而且还可能给国家建设与发展事业造成难以估量的危险后果。
为了自我保护,每名干部、党员须自觉学习、锻炼,满足关于干部、党员资格的要求与标准;首先要了解法律,坚决树立尊法精神,以做正确的事,不推卸责任,成为工作和生活中的意识。本着“自查自纠”精神,干部、党员须不断提高阐释责任,率先垂范自我批评和批评,尤其是对于领导人和持有职权的干部、党员。
廉正文化表现
另一个重大问题是每名干部、党员要努力为自己树立廉正意识,与个人、家庭生活与社群和谐相处的意识。那是享受自己做出的价值和自己获享的社会福利价值的意识。绝对远离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涉及贪腐的价值。清白、廉洁及充满自尊地生活,才能有勇气抵制贪腐的诱惑,尤其是对于身居高位的人。一向推崇及强力发挥干部、党员几乎一生养成的美好传统和高尚品质,以及整个家族传承几代的美好传统。同时,也要为子孙后代着想,不要让灵魂纯洁的下一代公民为先人的错误而后悔和难过。
可以肯定,这些是激励每名干部、党员要重视名誉,正直纯洁和有道德的宝贵精神动力,是廉正文化的表现。除了干部、党员要自我努力奋斗、锻炼之外,党和国家需继续完善机制、法律、道德准则,以及关于监察权力和处理违规行为的规定等,其中要紧密和有说服力,让干部、党员“不敢”、“不能”贪污、腐败。各级领导需集中指导建设真正廉洁、坚强的党组织、党支部,为干部、党员营造良好的自律环境。通过媒体工具的社会舆论也是巨大的推动力,具有很强的影响力,需要紧密地导向、组织、指引、调配,为按“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精神对错误行为予以强力批判作出贡献,从而震慑未被发现的违规者,同时防止“潜在的犯罪份子”。自我保护以不落入贪腐之境是高尚的美德,本着具文化、人文性的主动意识的生活方式,值得积极建设和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