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人士稱,戈恩否認上述嫌疑。他通過現居美國的公關負責人發表了抗議聲明,稱此次逮捕“超出常軌,肆意為之”。其辯護律師弘中惇一郎向媒體稱:“不知道為什麼拘留他,這一做法非常不妥。”再逮捕的理由是戈恩涉嫌於2015年12月至2018年7月讓日產子公司“中東日產”(位於阿聯酋)向阿曼的代理店支付總計1500萬美元,讓其中共500萬美元匯入了實際由戈恩自己擁有的黎巴嫩投資公司“Good Faith Investments”(GFI)名義的存款帳戶,給日產造成損失。特搜部並未透露戈恩對此承認與否。相關人士稱,從2012年起由當時擔任首席執行官(CEO)的戈恩決定用途的“CEO儲備金”中每年以“獎勵金”名義向阿曼的代理店支付數億日元,總計約35億日元。
檢方還懷疑資金從該代理店高層個人帳戶通過該高層自己擔任代表的GFI公司流向戈恩之妻擔任代表的公司,其中一部分用作了購買遊艇(約16億日元)的資金。據稱該遊艇取名為“社長號”,曾由戈恩的家屬等使用。GFI的部分資金還疑似流向了戈恩兒子擔任CEO的美國投資公司方面。戈恩此前因涉嫌在有價證券報告上少寫自己的董事報酬,與前代表董事格雷格‧凱利(62歲,已獲保釋)一起,以違反《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嫌疑被兩次實施逮捕。此外,又因將私人投資損失轉嫁給日產等的特別瀆職嫌疑被再逮捕。今年1月11日前全部被起訴。戈恩到本月3日之前開設了自己的“推特”,表示將在11日召開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