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設備有時能夠輔助學習,但若過度沉迷,就可能出現問題。”塔斯馬尼亞州教育部長傑里米‧洛克利夫表示,學生缺乏自控力,使用智能手機容易分散注意力,影響正常課堂學習。澳大利亞兒童心理學家格雷格在調查中發現,12歲以下沉迷於智能手機的學生群體中,25%曾遭受過網絡騷擾或欺凌。跟蹤調查還顯示,沉迷手機的青少年在後續的社會收入、身心健康度、生活滿意度、任務完成能力等多方面,都明顯滯後於同齡人。
從澳大利亞全國範圍來看,各州要求不盡相同,但總體趨嚴。2018年,麥金農中學率先實施禁令;新南威爾士州2019年在22所學校試行後,於2020年第一學期開始禁止小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對於中學生則不強制禁止,而是建議不把手機帶入課堂;西澳大利亞州公立學校從2020年開始,禁止幼兒園到6年級學生攜帶手機上學,而7-12年級學生在放學前必須關機;塔斯馬尼亞州規定,從2020年的第二學期開始,所有公立學校上課時間禁止使用手機、智能手錶、平板電腦和頭戴式耳機等。
澳大利亞其餘4個州還沒有明確政策。澳大利亞首都地區教育部長貝瑞認為,教育學生如何恰當利用智能設備是更重要任務,因為“這是我們現在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昆士蘭州教育部長格雷斯則強調,是否禁手機由各學校校長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州政府沒有必要“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