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致欢迎辞时,胡志明市人委会副主席阮孟强强调,胡志明市是一个特别都市,是全国最大的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党中央政治局、中央已同意由胡志明市主动配合司法部起草《特别都市法》。市人委会副主席强调,本市在制定《特别都市法》时的观点不仅是为了化解困难、瓶颈或争取更多特殊机制和政策,更是要形成一个全面、统一的体制框架,具有真正特殊且超越性的政策,从而创造强劲的突破能力。
凭借中央和本市原领导在地方管理与治理方面的深厚经验与工作实践,胡志明市人委会希望聆听诸多意见,以协助编纂组对《特别都市法》草案进行更新与补充,从而满足本市在未来期间的要求与期望。
在研讨会上发表意见时,中央经济部原副部长、胡志明市市委原常务副书记、市人民议会原主席范正直认为,需要明确特别都市的性质。范正直同志告知,胡志明市特别都市应当从规模、潜力、发展历程、科技基础、大市场以及具国际性的开放市场等方面认知;同时是全国的火车头、南部重点经济区的核心。
胡志明市市委原副书记、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原主席范芳草建议,《特别都市法》草案需要大胆扩大本市的权限、机制和政策资源,最大程度地激发本市的主动性。
与此同时,胡志明市市委原副书记、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原主席阮氏决心建议,应将“彻底地分级、分权”这一表述改为“足够强劲的分级、分权”,并要紧密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