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闻公报,主持会议的领导包括:党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党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黎国峰;党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市人委会主席阮文得;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文氏白雪及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邓明通。
会议已讨论并对《特别都市法》草案;落实党中央政治局关于新时代胡志明市建设与发展的第09号决议的行动计划草案,以及胡志明市报业与广播电视机关成立提案和决定草案等呈文提出意见。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在作会议总结发言时强调,制定《特别都市法》项目是满足当前实践要求的当务之急。陈留光同志要求迅速吸纳会上提出的意见;继续核查、完善该法律项目卷宗,确保其统一性、同步性和可行性,紧跟中央的主张、定向以及本市在新阶段的发展要求。
关于落实党中央政治局的第09号决议,陈留光同志肯定,该行动计划明确确定了每一项目标和任务,完成时限,明确了分工负责,特别是建立了具体的控制机制,确保指导工作的集中、统一与贯穿,保障落实过程中的同步推进。
与此同时,要按照实时进行跟踪、监察和评估落实结果,并与各机关、单位的具体指标和任务挂钩,以便迅速将决议付诸实施,旨在有效动员、分配和使用资源;破解发展瓶颈;发挥本市的先锋、活跃与创新性的作用;在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中创造明显转变。
关于胡志明市报业与广播电视机关成立方面,胡志明市市委书记强调,这是我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且一贯的主张。本市将在紧跟中央指导精神的基础上来实施这一主张,旨在为新闻媒体向专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创造便利条件,满足日益提高的信息宣传工作要求。
陈留光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和单位集中领导、指导,严肃、坚决且有效地组织实施所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发挥责任精神、主动性与创新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执行本市政治任务时创造出清晰明显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