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加关系迈入充满活力、务实的发展阶段 国会主席陈青敏:下放权限不能导致责任分散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走访慰问胡志明市第一儿童医院患儿 越南和加拿大两国关系提升为战略伙伴关系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加拿大总理马克·卡尼举行会谈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加拿大参议院和众议院议长 加拿大举行隆重仪式 欢迎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加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与美国金融机构和投资基金负责人座谈会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美国部分经济集团代表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联合国秘书长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造访辉瑞制药公司

稅務代理不可協助企業逃稅

〔本報消息〕在財政部最近頒行關於指引管理實施稅務手續辦理勞務的第10號《通知》中,稅務代理單位被要求不得與稅務員及納稅者串通違反稅務法規。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據此,若稅務代理單位協助納稅者逃稅、稅務申報不足及違反稅務手續等行為,納稅者仍須為上述違法行為負法律責任。稅務代理單位也要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根據與納稅者簽署的合同為納稅者賠償。稅務代理單位也要執行關於檢查實施稅務手續辦理勞務經營的規定;按稅務機關的要求,代表納稅者提供及解釋在納稅者合同範圍內的資料及資訊,以證明納稅者在稅務申報、納稅、免稅、減稅、退稅等卷宗的正確性◆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