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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化解《土地法》实施中的障碍

据越通社报道,按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议程,11月18日上午,国会讨论《公共债务管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保险经营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等两项法案。

资料图。图自越通社
资料图。图自越通社

《公共债务管理法》修改补充法案拟对现行法律的63条中23条进行修改和补充。

为继续贯彻落实权力下放方针,同时与机构调整、精简组织机构、提升治理效能相结合,法律草案规定,将部分债务管理相关任务的权力授予政府总理和财政部,从而增强地方政府在决定和使用预算方面的主动性与责任承担。草案进一步补充并明确国家主席、政府的职责任务与权力,并对政府总理、财政部的权力和任务进行修改和补充。

具体是,草案完善了关于国家主席、政府和政府总理在代表国家和代表政府就使用ODA贷款、外国优惠贷款的国际条约进行谈判、签署、批准、核准,以及修改、补充和延长期限等方面的权限内容;与此同时,对与ODA贷款和外国优惠贷款相关的国际条约在谈判、签署、修改、补充和延长期限的流程与手续作出明确规定。

在下午的会议中,国会将听取关于国会决议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该决议草案对部分机制和政策做出规定,以解决《土地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根据政府的呈文,该决议的出台旨在充分、及时地将党和国家关于土地政策的各项观点和方针制度化,及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瓶颈”以及新出现的问题,有助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高土地管理和使用的效力与效率,并为推动我国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注入动力。

在下午剩下的时间内,国会就《反腐败法部分条款修改和补充草案》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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