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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强化破产程序监督机制

据越通社报道,在《破产法》(修订草案)小组讨论中,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指出,本次修订实现多项突破,有效弥补现行法律的不足,同时强调需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

国会主席陈青敏发表讲话。
国会主席陈青敏发表讲话。

国会主席陈青敏表示,草案的亮点包括设立独立的重整程序、简化破产手续、推动数字技术应用、完善破产管理人与资产管理企业等主体的职责、加强国家支持机制,并将适用范围扩展至个人破产与外国企业破产。他还要求起草机关同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对草案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作进一步审查。

针对重整程序可能被滥用的风险,国会主席陈青敏指出,若重整程序被优先适用,部分主体可能借此拖延时间、逃避真正破产,导致资产流失或损害债权人利益,这一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关于国家财政预算影响,他认为草案中有关从国家财政预算预支破产程序费用的规定,可能引发资金浪费和监管困难。因此,需进行充分的财政影响评估,并依据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国家财政预算法》明确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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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宁省国会代表陈文俊发言。

国会主席陈青敏还强调,应加强破产管理人的专业培训与队伍建设。法律应明确破产管理人须取得国际认证或定期接受培训,并建立在线注册系统,以提升该队伍的数量与质量,缩短案件处理周期,增强外国投资者信心。

此外,他建议深化科技应用。除推进电子化外,还应研究引入人工智能或区块链技术,用于资产与交易验证,提升资产分配的透明度。同时,可设立在线“虚拟债权人会议”机制,以降低差旅成本。他表示这是一个新课题,需起草机关与审查机关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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