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13年《自然灾害防治法》自2014年5月1日起生效,并于2020年和2025年进行了修订和补充。该法及其实施细则为自然灾害防治法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经过近12年的实施,法律系统已助推天灾防范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提高国家管理效能,并有效动员社会资源参与灾害风险减缓工作。
然而,自然灾害防治法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部分困难和障碍,需要进一步研究并加以调整和完善。
具体是,国家管理工作和跨部门协调机制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各行业和社经发展规划与行洪空间管理中天灾防范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以适应当前发展的实际需要。此外,防灾工程及基础设施仍未满足实际要求等。
为使天灾防范工作不断走向深入,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阮黄协指出,《自然灾害防治法》需要在政治基础、法律基础和实践基础三个方面继续完善。
与此同时,天灾防范工作应与社经发展规划、多功能公共设施建设紧密结合,使其成为灾害发生时人民安全避难场所。
在近年来自然灾害形势复杂严峻、难以预测的背景下,紧急修订和补充《自然灾害防治法》是提升国家管理效能、动员社会资源、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以及全面履行越南所参与的各项国际承诺的重要基础。最终目标是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在气候变化日益加剧的背景下确保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