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毒品罪犯调查警察局(C04)9月29日下午表示,该局已与环境罪犯防范警察局配合,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工作中的伪造行为”罪名起诉28名嫌犯。
上述嫌犯任职于以下单位所属的10个实验室:能源与环境科技院(越南科学与技术翰林院),劳动卫生安全科学院(越南劳动总联团),环境与清洁生产中心(工商部工业环境与安全技术局),环境技术与化学品安全中心(越南工业化学院)。
根据初步调查材料,各嫌犯已把监测分析数据从“不合格”篡改为“合格”;不按规定程序采集分析样本,并向有需求的单位签发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监测结果证明。
调查机关确定,上述行为持续时间较长。
目前,C04正与职能单位配合继续调查、扩大案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