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陳大光在會上致詞時提議該指委會繼續按照黨中央政治局的規定和該指委會的辦事規章,定期落實每3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的制度。
同時,該指委會和各級黨委、中央所屬相關黨組織必須繼續貫徹與落實黨中央政治局2005年6月2日頒行第49號《決議》所提出司法改革的正確觀點、方向、任務,以及2016-2021年任期司法改革工作重點計劃提出的具體任務;確保嚴正落實黨“十二大”通過的“繼續大力落實司法改革戰略事宜”等主張;在每個具體領域落實2018年司法改革的任務等。
對於最高人民法院黨幹事處的提議、報告,國家主席陳大光強調,該指委會已基本同意責成最高人民法院展開研究、制定改革提案,在解決民事糾紛、行政訴訟工作中,加強調解、對話措施;同時,試行在海防市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對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