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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参与陆路PPP项目的国有资金比例

〔本报消息〕今(9)日上午,讨论关于陆路交通工程投建项目的若干试行特殊政策、机制《决议》草案问题,国会代表一致赞同颁行上述《决议》的必要性。
阮志勇部长援引,对于途经车辆流量较少、运输需求不高的地方项目,投资商不太关注,又或者对于途经各大都市的项目,场地清拆费用相当高。(示意图:VnEconomy)
阮志勇部长援引,对于途经车辆流量较少、运输需求不高的地方项目,投资商不太关注,又或者对于途经各大都市的项目,场地清拆费用相当高。(示意图:VnEconomy)

据此,获得许多代表关注、提意见的内容是,国有资金对公私伙伴模式(PPP)的陆路交通项目斥资比例。在上述草案里,政府提议参加PPP投资项目的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七成,即比现行规定增二成。

详细阐释这个内容,计划与投资部长阮志勇告知,参加PPP项目的国有资金比例是个难题和相当敏感。阮志勇部长援引,对于途经车辆流量较少、运输需求不高的地方项目,投资商不太关注,又或者对于途经各大都市的项目,场地清拆费用相当高。据此,有必要提高国有资金比例,而要求是确保国家、投资商与人民之间的利益和谐,确保可行性。阮志勉部长也告知,将继续采纳各位国会代表的意见,以在未来期间进行复查、研究并修订《公私合作伙伴模式的投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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