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决定,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邓明通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胡志明市人委会副主席阮公荣担任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指导委员会成员共有8名:财政厅代厅长黄武成(常务成员),农业与环境厅厅长阮全胜,建设厅厅长陈光林,规划与建筑厅厅长武黄银,内务厅厅长范氏清贤,市委办公室副主任黎玉庆,市委办公室副主任阮黄英,胡志明市人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黄氏清贤。
指导委员会的职能是向市委常务处报告并提交本市各机关、单位的资产重组及重组后的资产处理方案,确保高果、避免浪费,指导、督促、检查各机关的任务落实情况,确保效率与进度。
指导委员会的任务是对本市管理权限所属的房屋、土地等公共资产进行详细、全面、准确的排查与统计。
其中,涉及方面:属于本市管理权限的公共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其他土地上附属物。
涉及对象:国家机关、公立事业单位、党机关、政治社会组织、受党和国家责成任务且隶属于越南祖国阵线的协会组织、国家100%持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