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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市委成立研究、提出制定《特别都市法》指委会

3月18日,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处决定成立开展制定党中央政治局关于至2030年和至2045年愿景胡志明市发展方向与任务第31号《决议》落实结果评价提案,以及研究、提出制定《特别都市法》的指委会。

指委会包括主任、两位副主任及9名成员。党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担任主任。

党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担任指委会主任。
党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担任指委会主任。

党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黎国峰担任指委会副主任,直接指导制定关于第31号《决议》总结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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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黎国峰担任指委会副主任,直接指导制定关于第31号《决议》总结提案。

党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市人委会主席阮文得担任指委会副主任,直接指导研究、提议制定《特别都市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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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市人委会主席阮文得担任指委会副主任,直接指导研究、提议制定《特别都市法》项目。

指委会的任务是全面指导第31号《决议》实施结果总结、评价工作;定向内容、方法与组织方式,确保评价客观、全面、科学,紧贴既定的目标、任务与措施;准确反映开展实践及3年来取得的成果。

与此同时,指委会指导参谋、建议党中央政治局审议颁行关于胡志明市在新纪元的发展方向与任务的新决议,为胡志明市胜利实施2025—2030年任期胡志明市党部第一次大会决议及党“十四大”决议奠定重要政治基础。

此外,指委会还指导研究并制定《特别都市法》,旨在完善特殊都市发展体制,加强分级、权力下放,为胡志明市在新发展阶段发挥活力与创新能力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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