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293号《议定》,4个区域的每月基薪规定如下:
第一区域:上调35万元,每月从496万元增至531万元。
第二区域:上调32万元,每月从441万元增至473万元。
第三区域:上调28万元,每月从386万元增至414万元。
第四区域:上调25万元,每月从345万元增至370万元。
各区域的按时计算薪资也相应上调:第一区域每小时从2万3800元上调至2万5500元;第二区域从2万1200元上调至2万2700元;第三区域从1万8600元上调至2万元;第四区域从1万6600元上调至1万7800元。
因此,与第74号《议定》规定的现行基薪相比,每月增加25万元至35万元(平均增幅为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