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关于发展数字公民的第66.22号《决议》自2026年8月15日起生效至2027年2月28日止。
根据该决议,公民拥有二级电子实名帐户,并完成在VNeID应用程式附录I(公民在国家实名应用程式上整合、更新的必要证件和信息目录)中规定的5类基本信息、证件整合,同时办理符合附录II(免除高频交易必要费用、规费)和附录III(减免大额常见交易费用、规费)规定条件的行政手续,即可享受相应行政手续的费用、规费减免。
本决议所规定的激励政策的适用,不限制公民依法选择行政手续及公共服务办理方式的合法权益。
根据本决议发布的附录详见:附录1,附录2,附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