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對違規黨組織紀律處分的規定,並審查違規內容、性質、程度與後果,市委常務處已對2015-2020年任期,西貢農業一成員有限責任總公司黨委常務處實施警告紀律處分《決定》。市委檢查委員會審核並對西貢藥品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非專責董事成員、總經理黎越雄實施警告紀律處分《決定》。同時對該公司黨委員、副總經理阮輝光與專責監察員阮氏芳蘭及原專責監察員阮妙莉實施譴責紀律處分《決定》。此外,市委檢查委員會還審核並對2015-2020年任期市都市鐵路管委會原黨委書記、原副主任黃如剛實施譴責紀律處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