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两个月前的一个早上,我骑摩托车来到第五郡周文廉与陈兴道街B段四岔路口。当时的交通灯正亮绿灯,于是我便直走过去,怎料这时竟有一名长者骑着自行车从陈兴道街B段(Sacombank银行)逆向走出以拐入周文廉街,而且全不理会交通灯正亮起红灯!面对即将碰上自行车的紧急情况,我马上“手脚并用”将摩托车剎住,幸好我骑车的速度慢,所以能够及时在对方的旁边停下来,但已令我冒了一把汗,因为若我当时骑得快一点点,定会把对方撞倒。可是,该名骑自行车者不仅不为其“走逆路”、“闯红灯”等违反交规行径而庆幸没酿成交通事故,反过来骂我“骑车不带眼”、“赶着去投胎”、“想死也不要连累他人”等等,气得我“目瞪口呆”了好一会儿,之后才能向他说理,可是对方依然骂过不停,我最后只好说:“既然你认为不是你的错,就让我报交警来解决吧,看看谁对谁错!”听到我要“报警”,那长者才似乎“心有不甘”地骑车离去,但口中还是“喃喃自语”。经过此事后,每当我经过各个四岔路口时即使亮着红灯,我也很小心地观察各个方向和减速,以防有骑车者逆路行走。
目前,在街上尚有部分人在骑自行车时对各个“禁止逆向行驶”的路牌视若无睹,或者多辆自行车并排而行(见图),又或者闯红灯、走入四轮车道等等,骑车者很像觉得“交规没采用于骑自行车者”,于是便“横行霸道”,肆无忌惮地在街上东穿西插,他们更认为,若不幸发生碰撞,必定是对方(骑摩托车或驾驶四轮车者)的错,而不顾虑到因其不守交规之举可能会连累到他人。
在这里,我谨借报端一隅,希望骑自行车者也须严守交规,以能给自身与他人带来安全。此外,我亦建议交警对违反交规的骑自行车者一样予以严惩,公平处罚,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其遵守交规的良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