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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学生医保费至50%

〔本报消息〕据《医保法》若干条文实施细节及指引的第188号《议定》,自本月1日起,国家财政预算将为多个群体的医保费提供至少50%的资助,其中包括大中学生,乡村医务人员、助产士,基层安保力量,在村、街区的非专职工作者,以及获国家授予称号的艺人。

保险机关工作人员向学生宣传有关医疗保险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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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规定,医保的缴费基数为基本工资的4.5%。据第73号《议定》,目前基本工资为每月234万元,因此医保费为10万5300元。

此前,大中学生得到国家资助30%的医保费,因此每月需自行缴70%,即7万3710元。

然而,自7月1日起,据第188号《议定》,他们将获国家资助50%的社保费,因此每月仅需缴5万2650元,较此前减少逾2万1000元。

大中学生可选择按季度、半年或全年缴费的方式。具体金额(扣除财政预算的资助)如下:若每3个月缴费一次,金额为15万7950元;每6个月缴一次为31万5900元;每9个月缴一次为47万3850元;每年缴一次为63万1800元。

参保的大中学生可在规定范围内,选择乡级或相当级别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初诊单位,并可在每季度初更换初诊注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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