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9号《议定》规定适用对象包括:根据《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有关执行本议定关于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
根据第399号《议定》,与政府2025年11月10日颁布的2025年第293号《议定》规定相比,四个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第一区域从531万元提高至570万元,第二区域从473万元提高至508万元;第三区域从414万元提高至445万元;第四区域从370万元提高至404万元。
第一区域从每小时2万5500元提高至27400元;第二区域从每小时2万2700元提高至2万4400元;第三区域从每小时2万元提高至2万1400元;第四区域从每小时1万7800元提高至1万9400元。
第399号《议定》规定,确保员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并完成约定的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后,其工作或职务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该《议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有责任重新审查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协议以及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并作出相应调整和补充;不得取消或削减员工加班、夜间工作时的工资待遇、实物补贴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