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通社报道,财政部指出,在2025年前8个月,越南已筹集近4亿5000万美元ODA贷款和外国优惠贷款,预计从现在至2025年底还可再筹集约3亿7000万美元。2025年及今后阶段,越南对外贷款需求十分巨大,用于实施一系列具有带动性、转折性的重大工程和项目。仅在2025-2027年,越南预计将筹集约2218万3000亿元。
为加快利用ODA资金的项目进度,越南不断完善法律框架,例如取消项目建议需呈报政府总理审批的环节,改为贷款建议并简化资讯要求,以缩短从项目准备到谈判、签署国际条约/贷款协议的时间。同时,下放投资决策及项目实施审批权限,简化使用无偿援助资金的审批程序,缩短ODA项目及优惠贷款资金安排调整手续,规定资金安排期限等同于贷款协议的拨付期限(包括延期)。
此外,越南还简化公共投资项目中对资金来源的要求,只需提供捐助方的意向书或承诺文件;允许独立拨付无偿资金和转贷资金计划,而无需按比例同时拨付;补充指导在停止使用ODA或优惠贷款时的处理办法。
在招投标方面,授权政府在外国捐助方采购、招标规定不同或未在越南法律中体现的情况下,决定是否适用捐助方规定;同时缩短实施周期,通过允许在签署国际条约或贷款协议前进行预招标,来实现与捐助方程序的协调统一。
近期,政府颁布了第242号《议定》,取代2021年第114号《议定》及2023年第20号《议定》,其中有若干重要创新:为国有企业使用ODA和优惠贷款建立法律框架、简化无偿ODA资金接收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私营部门也可以通过PPP项目中的国家资本参与、参与辅助私营部门的计划或项目,或依照《公共投资法》被交付公共投资任务,从而获得ODA和优惠贷款。
第242号《议定》自2025年9月10日起生效。新议定的出台不仅细化了今后ODA和优惠贷款的吸引、管理和使用方向,还体现政府在推进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提升透明度、加强问责以及提高国际资金利用效率以服务国家社经发展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