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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际金融中心须在2025年11月投入运营

在11月1日上午召开的关于在越南设立国际金融中心的会议结论中,政府总理范明政强调,决心推动越南国际金融中心于2025年11月正式投入运营。

据越通社报道,在11月1日上午召开的关于在越南设立国际金融中心的会议结论中,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强调,决心推动越南国际金融中心于2025年11月正式投入运营。

与会代表在会上集中建言献策,分享建设经验,其中就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及时有效运营的机制、政策和解决方案,国际金融中心运营机构与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风险管控运行机制,产品框架与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吸纳资源与人才进入国际金融中心的措施等提出建议。

国际经济和金融专家表示,目前全球约有20个国际金融中心已发展成熟并确立信誉。越南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既符合国家发展需求,也顺应时代趋势。然而,越南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形成自身特色,发挥独特优势,才能具备竞争力并实现高效运营。

范明政总理表示,设立国际金融中心虽非易事,但再难也要推进;不求完美无缺,不急功近利,但也不容错失机遇;必须坚定决心,全力行动,突出重点,逐个突破;言出必行,承诺必践,务求取得具体成果。

关于技术转移的重要性,政府总理明确指出,越南国际金融中心不得对其他中心设置壁垒;不得在中心内部各主体之间及与外部之间制造障碍。中心运作不仅限于金融领域,还应涵盖生产、经营、贸易、投资,确保灵活运作,与其他金融中心竞争;行政审批必须实现"一章通关",消除所有不必要的壁垒和行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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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AC咨询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理查德·迪恩·麦克莱伦发表讲话。

范明政总理要求胡志明市和岘港市准备好物质基础、相关条件及权限范围内的机制政策,确保国际金融中心于2025年11月投入运营。同时指出,实现此目标需依托科技创新;要敢想敢作、勇于突破,且须具备资源,而"资源源于思维与视野,动力来自改革与创新,力量植根于人民与企业"。

对于各位代表的建议,政府总理指导财政部主持,与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关配合研究并充分吸纳,向主管部门建言献策,以紧急完善相关机制政策,并完成法令草案修订,尽早报请政府颁布,确保越南国际金融中心于2025年11月投入运营。

落实党中央委员会和党中央政治局的主张,并依据国会关于在越南设立国际金融中心的第222号决议,政府预计将在胡志明市和岘港市设立国际金融中心。其发展方向是将设在胡志明市的越南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成为拥有多元化、现代化金融生态系统的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专业金融服务,发挥各类金融服务及相关辅助服务的协同效应。胡志明市国际金融中心将发展资本市场,关联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和保险服务,以及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银行体系、货币市场产品;并推动金融科技与创新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发展。

预计,胡志明市国际金融中心规模约899公顷;岘港市国际金融中心规模约30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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