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曾多次重申,越南拥有充分法理依据与历史凭证以肯定越南对黄沙与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其中,越南对黄沙群岛的主权至少从第十七世纪根据国际法律订立,并获越南历代政府和平、连续与公开实施。
在国际关系中任何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行动,特别是使用武力解决国家之间领土主权纠纷是违背联合国宪章基本原则,并严重违反国际法律,无法创造主权名义,以及无法改变越南对黄沙群岛主权的事实。
[本报消息] 今(20)日,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回答记者关于越南对中国于1974年侵占黄沙群岛有何观点的提问时明确指出:
我国曾多次重申,越南拥有充分法理依据与历史凭证以肯定越南对黄沙与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其中,越南对黄沙群岛的主权至少从第十七世纪根据国际法律订立,并获越南历代政府和平、连续与公开实施。
在国际关系中任何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行动,特别是使用武力解决国家之间领土主权纠纷是违背联合国宪章基本原则,并严重违反国际法律,无法创造主权名义,以及无法改变越南对黄沙群岛主权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