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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疏通并高效配置国家储备资源

根据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议程,11月26日上午,国会表决通过了《引渡法》、《服刑人员移交法》、《民事司法协助法》及《刑事司法协助法》四部法律。随后,国会就《国家储备法(修订)》草案展开审议。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场景。图:越通社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场景。图:越通社

据越通社报道,本次修订《国家储备法》旨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战略物资储备领域的方针政策,健全国家储备法律体系,推进分级授权,简化行政程序,促进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推动各类合法资源在国家储备体系中的畅通流动与高效配置。修订草案共设6章35条,较现行法律的66条大幅精简31条。

本次修订涵盖29项核心内容,重点调整法律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明确国家储备目标,措辞,完善国家储备管理体制,确立储备物资管理及动用原则,细化国家管理机关职责,强化受托保管机构与企业责任,规范国家储备预算支出机制,制定国家储备战略规划,并优化国家储备物资目录体系。

关于国家储备物资目录(第17条),草案全面落实分级授权原则,通过设立科学的物资遴选标准,确保储备物资具备战略性、必需性及高动用频率特征,能够在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下快速响应;同时突出特殊性与不可替代性,重点保障国防安全所需的装备与物资供应。草案授权政府审定国家储备物资总目录,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储备品类的细化规定。

关于储备物资进出口审批权限(第19及20条),草案建立了分级授权机制,明确划分财政部(作为国家储备主管部门)与各专业部委在进出口审批中的权责边界,并对物资出入库流程与操作规范作出系统性规定,政府将据此制定实施细则。

当天下午,国会继续审议《〈国际条约法〉若干条款修订与补充法案》及《关于提高国际融入工作效率的特殊机制与政策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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