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陆路局表示,已收集社交网论坛和媒体上关于VETC钱包和Viettel Money钱包通知对与交通账户绑定的电子钱包实施收费的意见,其中个人客户收费标准为每月6600元,企业客户每月收费6万6000元,当月无发生交易则不收费。
越南陆路局重申,上述费用属于支付工具使用费,并非陆路使用费或交通账户使用费。
作为陆路交通电子支付领域的国家管理机构,越南陆路局已与VETC自动收费有限责任公司(VETC)及越南数字交通股份公司(VDTC)举行会议,要求各单位与支付工具供应组织配合暂停开展,以便复查收费政策。
同时,各单位须研究补充符合客户不同需求及使用频率的合理计费方案;继续拓展非现金支付工具,并发展增值便利和服务,从而为客户带来更加切实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