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项筹备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各级选举机关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执行。
从现在到选举日,各级各部门须进一步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稳步推进;严格遵循既定计划和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对尚未完成的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和预期成果;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松懈怠慢现象。
在选举活动组织方面,须依法在投票开始前24小时结束竞选活动,确保整个选举过程民主、公开、平等,严格符合法律规定。
在选民名单管理方面,须在投票前对选民名单进行复核、更新和调整,及时处理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区分常住选民、暂住选民和流动选民;特别关注工业区工人、大学生、高龄人士、残疾人、少数民族同胞以及边远地区选民群体,确保每一位公民依法充分行使选举权。
在宣传动员方面,须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全民积极参与选举的热烈氛围;采取多样化宣传形式,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充分运用资讯技术和数字平台,动员选民依法、充分参加投票。
在物资技术保障方面,各项准备工作须在2026年3月10日前完成,包括:完成选票、选民证和相关资料的印制与分发;准备投票箱、印章及所需设备;制定特殊地区选举组织方案,按规定使用流动投票箱;同步落实治安秩序维护措施;主动制定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及时彻底处理投诉举报,防止出现复杂热点问题。
在选举流程规范方面,须全面检查乡级选举各环节工作,特别是选举组的操作流程,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计票、制作记录、应对突发情况和汇总结果等各项规定,防止出现差错。严格按照已批准方案组织提前投票;对投票箱和相关资料实行严格管理、封存和安全保管,直至计票环节;同时完善应对自然灾害、技术故障、通信中断及复杂治安情况的应急预案。
各级各部门须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直至选举工作全部结束。各部委、部门和地方要及时纠正选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确保此次选举真正实现民主、依法、安全、节约,并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