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代表明确指出,颁行个人资讯保护《议定》事宜是重要前提,以展开、总结与研究制定《个人资讯保护法》。对上述问题提意见时,国防安全委员会大部分成员均一致认为须有相匹配的个人资讯保护措施,尤其是在网络空间上,这成为有价值资源让各类罪犯、不良份子可以搜集、买卖与使用来实施侵犯人权、公民权及违法行径。各项意见也表示关注到调整范围及采用对象问题,在不须得到资讯主体的同意而处理个人资讯场合及有关个人资讯保护活动等问题。
国会副主席陈光方在会上致词时提议编纂委员会须研究,就委员会成员在会上提出的各项意见作出阐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