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李庭武獲確定是與向沱江水源排放油污,導致和平省圻山縣“潭牌”湖(是向沱江自來水廠供應水源的地方)水源被污染,影響河內市數千民戶缺乏自來水事件的“主謀”。關於阿武投案自首詳情,和平省公安領導表示,將隨後向媒體公佈。
正如新聞媒體報導,於本月8日晚上9時30分左右,在和平省圻山縣富明-福進聯鄉交通街道,若干歹徒悄悄把油污倒在路面,並流下福進鄉決進村的“沉”溪直至“潭牌”湖(是向沱江自來水廠供應水源的地方),對沱江自來水廠的環境及供應水源造成嚴重影響。
聞訊後,和平省公安已指導各職能與業務科、圻山縣公安等配合,展開各項調查工作,以緝捕把已向“沉”溪排放毒害廢棄物的歹徒歸案。
根據各搜集資料與證據,本月16日,圻山縣公安已按2015年《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對“造成環境污染”罪作出刑事起訴《決定》,以按法律規定展開各項調查活動。
至本月18日下午,和平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已對阮章大及黃文探作出逮捕令,為調查工作服務。此外,和平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也確實到兩輛涉及該事件的可疑汽車,編號分別是99C-087.83汽車及89A-137.66的4座汽車。
在公安機關,上述兩人初步供述:本月6日獲得李庭武租賃駕駛編號99C-087.83小型卡車從北寧省前往富壽省富壽市的青霞石雕、陶瓷公司領取廢棄物並灌入10桶(容量約10立方米),之後載到興安省文林縣志道鄉的K90橡膠機器有限責任公司寄車。至本月8日晚上,兩人已使用上述兩輛汽車載廢棄物到和平省圻山縣福進鄉決進村局域的“沉”溪排放,最後迅速逃離現場。
由於案件的複雜性質,本月17日,和平省公安已指導圻山縣公安向和平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PC02)轉交案件卷宗,以依其權力作出處理及調查。
目前,和平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繼續調查、鞏固案件相關資料與證據,以依法懲處違規歹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