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國家的土地回收補償、輔助、安置規定的4名克容奴縣幹部包括:資源與環境科原副科長阮高智(被判11年有期徒刑),土地註冊辦事處分支原合同幹部裴國遵(被判10年有期徒刑),項目管理與用地發展處幹部阮玉雄和德德羅鄉原地籍幹部尹德全(同受刑3年監禁)。
犯有“騙取財產”罪名而被判入獄2至4年的6名居民包括:陳春光(2年6個月),黎文慶(4年),黃文成(3年),阮玉煌(3年),阮文雄(2年),范氏六(緩刑1年)。
據起訴書,裴國遵、阮高智、阮玉雄和尹德全在補償和輔助款項領取對象確定工作中犯有錯誤,從而造成超過20億元的損失。
獲悉,案中的6名居民利用上述4名幹部辦事不慎,以欺詐手段簽署不屬自己土地和2009年獲得補償土地盤點筆錄,而侵吞逾8億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