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超負荷
市公安廳陸路-鐵路交警科之陸路交通違規意外調查處理宣訓隊(PC08)代表指出,據統計所得,絕大部分無人認領的違規車輛是屬於市郊地區、批發市場和自由職業者,因此,其車輛價值通常很低,所以當違規被拘時會棄車逃案。結果導致“棄車”越積越多,車場超負荷。
南西貢交警隊一名幹部告知,去年約有500輛車被拘逾期無人認領。富林交警隊的類似情況比2015-2017年嚴重,今年因為清場而稍有下降。但是,違規被扣和無人認領的車子數量仍然很多,造成超負荷,保管乏力。本市的扣車存放由於場地面積有限,影響消防和安全維護。許多車輛因為長時間被扣留但無人認領而嚴重損壞、生鏽。
法律要明確
Pc08代表指出,根據現行規定程序,違規車輛在沒有證件的情況下錄案受罰。交警必須前往車牌註冊處或要求地方政府核實。如果有車主,將發通知,要求確認並執行處罰決定。3次之後如果沒有人認領,會在大眾媒體通告,90天後再沒有人來領取,就列入拍賣名單。
這類低價無證車輛一旦違規被扣,車主
通常選擇棄車而去。
通常選擇棄車而去。
他表示:“市公安負責對非法流通或缺乏證件的車輛進行分類,分成各個批次,由財政部進行拍賣。”職能機關承認,由於程序上的羈絆,扣留車輛的處理遭遇困難,按規定進行拍賣需要時間。另一方面,大多數違規車輛價值低,所以在拍賣時,收入根本不敷倉儲、鑒定、公佈的手續等工作成本……
本市律師協會阮智德律師指出,行政違反被沒收贓物和被扣留工具必須遵守許多規定和相關程序。要拍賣被扣工具清倉,還得聘請事發當地拍賣組織進行。如果無法聘請,或涉及行政違規的贓物價值不足,不能拍賣,必須設立委員會處理、錄案,並附有委員會成員的簽名。就算無使用價值的違規工具,仍要按照以上程序處理。對於已經被扣逾期但無人認領的情況,沒有具體的處理指導方針,導致衍生許多問題,如:倉儲費用,保管費用等。
從上述問題引申,阮智德律師強調,要有一個具特定指導方針的法律框架,以縮短沒收車輛的處理程序。但為避免濫用權力,除了在一定時間內清倉,之前必須清楚錄案等規定,職能機關應在事發當地向車主、違規者發送通知,或確認違規車輛是否“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