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财政与财政预算收入委员会主任黎光孟表示,关于《独立会计法》,审查机关认为,扩大了必要进行审计的对象(补充第37条第5款)是大型规模的其他企业、组织一事是必要,然而,政府在研制《议定》过程中须明确规定必要进行审计的对象范围,避免有太多对象要进行审计,确保调整必要进行审计的对象须符合于独立审计力量,确保效果、可行性和避免对企业及社会增加开支。
〔本报消息〕继续国会第八次会议议程,今(29)日上午,国会代表已听取政府副总理、财政部长胡德福简要报告《证券法,会计法,独立审计法,国家财政预算法,国有财产管理与使用法、税务管理法及国家储备法的若干条文修订与补充法》草案。
国会财政与财政预算收入委员会主任黎光孟表示,关于《独立会计法》,审查机关认为,扩大了必要进行审计的对象(补充第37条第5款)是大型规模的其他企业、组织一事是必要,然而,政府在研制《议定》过程中须明确规定必要进行审计的对象范围,避免有太多对象要进行审计,确保调整必要进行审计的对象须符合于独立审计力量,确保效果、可行性和避免对企业及社会增加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