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氏明怀同志继续担任第十一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老挝万象市委书记、市人民议会主席阿沙庞通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中国驻越大使何炜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创新集合与动员方式,发挥全民大团结力量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国家主席办公厅召开工作会议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及国会代表与选民接触 政府总理黎明兴:外交部对全面、强力革新对外工作提供参谋 时评:控制权力 从根源上遏制腐败 越南-欧盟:面向未来的深厚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东盟秘书长高金洪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斯里兰卡Hayleys集团董事长

邊貿可用人民幣支付

〔本報消息〕國家銀行總行長日前簽署頒行有關越、中邊貿活動外幣管理的第19號《通知》。據此,在越、中邊界進行貿易活動的商人與居民在支付商品和服務時可以自由兌換外幣,越盾或人民幣均可。支付方式包括通過銀行以越盾或人民幣結算。
國家銀行第19號《通知》:在越、中邊界進行貿易活動的商人與居民在支付商品和服務時可以自由兌換外幣,越盾或人民幣均可。(示意圖源:CNB)
國家銀行第19號《通知》:在越、中邊界進行貿易活動的商人與居民在支付商品和服務時可以自由兌換外幣,越盾或人民幣均可。(示意圖源:CNB)
上述《通知》具體規定人民幣、越盾賬戶的使用活動,同時規定其他若干外幣活動,如委託以人民幣結算、人民幣和越盾的進出口活動,以及規定國家銀行邊界各省的分行責任,銀行及個人、企業家和組織獲批准。上述《通知》從今年10月12日起生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