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因為立名單以建議簽發醫保卡的工作緩慢(除編號為HC、DN的對象之外)的場合,暫時仍繼續提供醫保制度直至其治療時間結束。對於機關、單位、家庭戶已繳納醫保費,但未接到醫保卡,而社保機關已向病人或病人家屬發出寫有舊醫保卡編號的收據和結果退還預約單,或醫保費收據,均可暫時使用以代替醫保卡。
越南社保機關建議各省社保機關指導旗下各有關單位和縣級社保機關配合 開展,及時簽發醫保卡和交給醫保參加者,確保從年初就有醫保卡以獲保障診治病權利。遇到任何羈絆或疑問,可撥打1900969668熱線電話讓社保機關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