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清拆者希望及早安置
上述消息導致許多沿著第八郡雙涌的民戶擔憂。住在第一坊迪翁橋腳的鄧氏惠家庭因擔憂沒有安置房,而忐忑不安。此前,其家庭獲安排到第四郡H1公寓安置,但由於補償金太少,不足以購買安置房,她只好出售獲享的安置待遇,並搬到雙涌區域。居住不久,她最近聽到沿涌和涌上住房將被清拆的消息,其家將再一次須遷移。儘管未知道須遷移的時間,但她此次一定要買到安置房。她堅決地說:“只有買到安置房,才能有穩定的住處。我的家庭多年生活一直不穩定,太累了!我家收入不多,只希望能夠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住房。”
住在平盛郡第十三坊凌渠岸邊的阮文奈也因沿渠住房將須遷移,為渠道改造工作服務的消息而焦慮不安。阮文奈於1980年搬到凌渠岸邊居住。其家現有5個小家庭,共21人,但仍在渠岸邊一間小住房裡共處。渠邊住房沒有房號,沒有常住戶口,甚至近來不得辦理暫住暫離登記手續等。阮文奈希望:“若項目開展,只希望我的孩子們獲創造條件以能繼續在居住了近40年的這區域租房子生活。”
對於收購或提供安置住房待遇的情況,市建設廳代表表示,現正採用的補償政策相當於市場價格。由此,民眾在領取補償金後,要自行尋購安置住處。對於須遷移,但補償輔助款項太少的場合,將獲輔助購買、先租後買,或租用社會住房。這位代表肯定:“從今至2020年將推出2萬間社會住房,足以滿足被清拆民戶的住房需求。”
然而,據建設廳告知,上述2萬社會住房大部分是企業使用非財政預算資金建設的。市發展研究院專家黎文成認為,上述各場合很難買到社會住房。儘管被清拆的民戶按規定是獲買社會住房的對象之一,但若向銀行貸款,這些民戶也難以證明自己的收入足以還債。因為受沿涌項目影響,而被清拆的居民大部分是從事自由工作或零散買賣者,收入不穩定,所以很難得到放貸。
在清拆前要有安置房
據平盛郡場地清拆補償委員會代表告知,實際上,不少民戶在清拆後儘管能夠購買商業住房,但仍想購買社會住房。此優惠政策按規定是這些民戶獲享的,所以國家須滿足。
平盛郡場地清拆補償委員會還告知:“平盛郡未來將開展多個涌上和沿涌住房清拆項目。其中,不少住房由於面積小,或完全位於涌上,所以領取的輔助、補償金很少,不足以購買別的住房。
平盛郡場地清拆補償委員會還告知:“平盛郡未來將開展多個涌上和沿涌住房清拆項目。其中,不少住房由於面積小,或完全位於涌上,所以領取的輔助、補償金很少,不足以購買別的住房。
由此,國家應該提供安置住房,為民解決住處問題。”這位代表還稱,在快要開展的川心渠改造項目中,被完全清拆的民戶數量為915個,而該郡現正儲備的安置房數量只有300間。平盛郡將向市人委會和市建設廳報告以申請指導意見。據該郡場地清拆補償委員會一名幹部說:“在審批補償、輔助方案前,若儲備的安置房數量相當於被清拆的民戶數量的一半,才能放心。”
同樣,第八郡未來數年須有約9500間安置房,才足以為受該郡各都市整飭項目所影響,而被清拆的民戶解決住處問題。第八郡現有9個正開展和辦理投資手續的公寓住房項目,預計能夠滿足該郡關於安置住房和社會住房供應來源的需求。第八郡領導認為,是否有足夠安置房是沿涌住房清拆安置工作成敗的決定因素。該郡正向本市建議,在企業有了產品,國家須收購住房。另外,還應該規定國家在進行清拆前,要儲備安置房,同時被清拆的民眾須掌握如安置住房的位置、特點等的資訊。由此,國家須有安置房,若不建設,就要向企業收購。
市人委會領導最近在為安置工作服務的住房、土地發展與管理計劃的會議上告知,將限制使用財政預算建設安置住房,而市人委會可能將收 購企業的住房為被回收土地、清拆者安置◆
按規定,國家在頒佈有清拆民屋的項目的場地補償清拆方案時,須提供安置住房讓被清拆者選擇。儘管民戶的財政能力足以購買商業住房,但若他們具備安置條件,國家仍要提供安置房。
安置住房剩餘量大,
故將不再新建
故將不再新建
本市使用財政預算投資建設和收購,但未使用的安置房和地皮分別為9589間和2688塊。市人委會已審批剩餘的5000多間住房和地皮拍賣方案以回本。由於安置住房剩餘太多,市人委會決定未來期間將不建設安置住房以避免此情況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