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我國出口數年來強有力增長,2016至2018年階段年均出口增長率達13.5%。於2016和2017的兩年內維持貿易順差。特別是,2017年出口在規模和增長速度方面上都創佳績,我國出口額首次突破2000億美元大關,與2016年相比增21.2%,並被視為經濟體系共同局面的亮點。然而,在所取得結果的同時,我國出口仍存在各不足之處,仍面臨許多困難與挑戰。
為了發揮所取得的結果,克服所存在的不足之處,促進出口迅速和持久穩固地增長,同時落實2011至2020 年階段,至2030年商品進出口戰略所屬各項任務與措施作導向,政府總理要求各部委、地方促進改革體制、簡化行政手續、削減開支、排除出口的羈絆。
各部委緊急重新審核對生產和為生產、加工活動服務的原輔料進口活動的若干規定,為企業的生產活動創造有利條件。同時加強為生產制定計劃和為出口服務的通訊工作。政府總理要求工商部指導我國駐海外商務系統加強主動掌握可影響我國出口活動的市場資訊和所發生的事件,例如:進口國的政策更改、各技術壁壘、 結算風險、對我國出口商品不利的宣傳活動等,進而及時通知以政府、各部委、協會和企業作出應對。
對於生產領域,要加強按市場需求重組農業生產結構,提高質量,滿足食品安全要求;集中設法解困以推動水產品、蔬果、咖啡、腰果、胡椒、大米等的各類具優勢的農業商品出口活動。根據每個區域、地方的具體條件推動工業生產發展,邁向大規模和採取高新技術的目標;發展配套工業以提高出口品的增值含量;集中設法解困以促進紡織品成衣、皮革鞋類、電子、木材和木製品等的各具優勢的工業商品出口活動。
另外,政府總理還要求加強談判、融入工作以力促市場發展,同時排除羈絆以融入各新市場。加強促進商貿和打造品牌工作。工商部主持研究按提高如技能培訓的有長期作用的各項活動所佔的比重,降低如舉辦、參加展銷會、展覽的各項活動所佔的比例的方向全面地革新商貿促進工作;注重開展針對某個商品或某個市場的中長期商貿促進計劃直至獲得具體的結果;注重為企業培訓、普遍關於來源的規則和為滿足來源規則的方式,協助企業把握各項《自由貿易協定》(FTA)帶來的各商機,進一步提高各項FTA的利用效率;輔助“國家品牌”計劃所屬各類特殊商品深入國外市場;優先推介我國具優勢的各類農業商品。
透過“國家品牌”計劃推動發展出口商品和企業品牌,目的是在各重點和有潛力的出口市場推介形象、產品,以及打造出口部門、商品品牌;選擇和集中打造若干支柱行業,如:紡織品成衣、水產品、水果等的品牌。
政府總理要求各協會、部門加強為會員提供市場資訊,協助會員更主動和能夠預防市場波動所致的風險;加強向會員推介各先進管理模式,改進貨樣和多樣化產品,提高質量,打造出口商品品牌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