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從明年2月起,如果主治醫師及相關領域的1名專家從醫學的角度判斷患者已經處於臨終期,治癒無望,那麼患者可以自己決定是否接受心肺復甦、血液透析、抗癌及人工呼吸器4種維持生命的治療。但前提是患者必須通過填寫“事前維持生命醫療意向書”和“維持生命醫療計劃書”明確表明不接受維持生命的治療。
法案試行工作分為兩個部分,一是事前維持生命醫療意向書的相關資訊、填寫及登記;二是填寫及執行維持生命醫療計劃書。凡年滿19歲的成人,不論是否患有疾病,都可以填寫事前意向書。該資料在患者未來被判定無治療意義,即將死亡時,可作為拒絕維持生命治療的資料使用。未填寫事前意向書,但病情已至末期,處於臨終階段的患者可要求醫生填寫維持生命醫療計劃書。
儘管《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正式實行在即,患者、家屬、醫療團隊及普通人對該法案的理解還不夠。今年3月健康保險政策研究院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知道該法案存在的普通人僅有15.6%,醫療團隊33.6%,患者及家屬37.2%。為此,韓國福祉部計劃通過此次試行加大對該法案的宣傳,減少法案正式實行的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