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范德平主席,峴港市中小企業協會認為,要求企業接到通知15天內須停止在372空軍團管理的土地上所有合資、合作合同事宜是過於突然。
各家企業正在穩定地運營,按空軍防空司令部簽署合同充分落實財政預算義務和各項協議。現在國防部緊急回收出租土地,具體是規定於本月10日前須交地,令企業一時不知所措。范德平主席又表示,企業為經營、機械、設備的投資額很大。若從速遷移,則無法找到存放、保管之處,同時須向銀行支付貸款利息,可能導致企業破產。最嚴重的是企業一旦停業,將有上百工人失業,不符合整個政治體系正按政府總理第35號《決議》輔助企業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