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启者: 各福建会馆,社团及热心教育人士为勉励闽裔优异生向学,同时也以提掖及鼓励闽裔清贫,肯刻苦勤学、坚毅克服学习上的困难,具上进心,勤奋向学之子弟为宗旨。联合组办: 2025 – 2026 学年闽裔优异生「奖学金」,以及2026 – 2027学年闽裔清贫刻苦学生「助学金」。
奖学金对象
*有胡志明市户籍之闽裔子弟
A. 高中生学期成绩:
Cấp II: 操行获列为 “好” (Tốt) 等; 学力获列为 “优” (Giỏi) 等
Cấp III: 操行获列为 “好” (Tốt) 等; 学力获列为 “优” (Giỏi) 等
B. 正规高等院校、大学、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成绩优良、获升班之高等院校学生大学生或硕士及博士就读证明书 (或已缴纳学费收据)
C. 华文普及中心成绩名列第一、二、三名
助学金对象
*有胡志明市户籍,有地方政权确认属持有编号之消饥扶贫的家庭 Thuộc diện gia đình xóa đói giảm nghèo có mã số
A. 由小学至高中生 (如不属于以上之对象,福建励学会不受理)
B. 正规高等院校学生、大学生 (如不属于以上之对象,福建励学会不受理)
获升班(高等院校学生或大学生证明书 Đại Học, Cao Đẳng theo học hệ đào tạo chính quy )。
登记日期、地点、时间
-发表格及截止收表格日期: 从 2026年07月13日 至 2026年08月07日。
-登记地点: 胡志明市堤岸坊海上懒翁街264号 福建二府会馆 - 电话:(028) 38553187
-登记时间: 上午 9时 至 11时30分; 下午 2时 至 4时00分 (每逢农历初一、十五及星期日休息)。
缴纳卷宗
-户口纸、人民证或报生纸副本及 3 x 4 个人近照三帧。
-越文高中学优异学生证件副本。
-华文普及中心学生成绩表副本。
-高等院校学生、大学生之升级证件(或已缴纳学费收据)与证明书副本。
备注: 申请颁发硕士或博士毕业奖学金的条件
-凡是攻读硕士或博士的本励学会研究生意欲申请领取由本会发放的毕业奖学金,该毕业生须是由始至终从未停学任何一年学业,且俱备毕业证书者,才算合格。此外、任何特殊场合,本励学会是不受理。
-若有闽籍赞扬书、无须缴纳:户口纸、人民证、报生纸等证件(登记时携带正本以备对照)。
福建二府会馆 謹啟
二〇二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