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稱,企業通常會根據各自的理解和諸多原因對食品的使用日期進行標註。最常見的是希望通過所標註日期告知消費者和零售商,該產品可保留最佳品質和口感的時間。FDA食品安全高級顧問凱文‧史密斯表示,包裝袋上的“最佳使用日期”僅與產品品質有關,但以此來推測該食物不再能食用則是沒有科學依據的。他建議消費者定期對廚房櫃櫥或儲藏室內超過了“最佳使用日期”的食物進行檢查,確認其品質是否依然可用。若食物出現明顯的色澤、黏稠度及質地的變化,則儘量避免食用。
為減少食物浪費,FDA建議:冷藏已削皮的水果或已處理的蔬菜,從而來確保其新鮮及可食用性;避免大量購買和衝動消費,尤其是保質期有限的農產品和乳製品;外出就餐時,如果不太餓,避免過量點餐,如有剩下,則將其帶回家,確保2小時內得以冷藏或冷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