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食品安全局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開門營業的餐飲勞務、路邊攤經營單位務必具備各項必要的條件。其中,規定從事餐飲勞務單位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規定,如:按照衛生部指引廚師、服務員烹飪和直接接觸食物時要戴口罩;廚房工人、服務員和食客須保持一定間距。凡出現咳嗽、發燒和呼吸困難症狀其中之一者不得上班。至於食客,要求進食前後以肥皂、抗菌洗手液洗手,保持衛生、限制行走,進食時不大聲說話嬉戲。
路邊攤經營者接觸食品時應戴口罩,接待食客時也須保持距離。外帶食品須用盒或尼龍袋封閉包裝安全才交給食客。充分部署潔淨水和肥皂供食客進食前使用。不得同時服務太多食客以確保安全間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