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其頓1991年獨立後使用憲法國名“馬其頓共和國”。希臘認為,馬其頓的國名暗示馬其頓對希臘北部馬其頓省有領土和文化遺產要求,要求其更名,並因此阻撓馬其頓加入歐盟和北約。為順利加入歐盟和北約,馬其頓今年6月與希臘達成更改國名協議。協議規定,馬其頓國名將更改為“北馬其頓共和國”。根據相關法律,該協議需得到兩國議會的批准。
馬其頓議會6月表決通過更改國名協議。由於馬其頓總統伊萬諾夫反對協議並拒絕簽署,議會7月二度表決並再次通過。按照憲法,議會第二次批准協議後,總統僅能拖延簽署,而無法阻止協議訴諸公投。今年9月30日,馬其頓就更改國名協議舉行公投,由於反對派抵制,很多公民放棄投票,公投投票率僅為36.9%,未達到憲法規定的超過50%的有效投票率,因此公投無效。此後,馬其頓總理扎埃夫領導的政府向議會提交修憲動議,希冀通過修改憲法推動國家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