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富仲總書記作會議結論發言時,建議各提案指委會採納黨中央政治局、中央書記處的意見,加緊完善各提案確保質量與進度,以便上呈即將召開的中央會議。
會上,黨中央政治局聽取中央檢查委員會報告對黨中央委員、達樂省省委副書記、2009-2012年階段原公安部情報總局後勤與政治局(B41)局長、黨委書記陳國強作紀律處分的建議。經審議中央檢委會今年3月17日第101號呈文的建議及各相關機關所提意見,黨中央政治局認為,陳國強同志的違規和缺點是屬嚴重性,導致黨組織、公安部門及其本人的信譽受到影響。根據黨中央政治局有關違規黨員紀律處分第102號《規定》,黨中央政治局決定對陳國強同志採取警告的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