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需求大
按建設部草案關於規劃、建築要求的內容,公寓住房起碼要有1臥室和1衛生間,面積不得小於25平方米。對於商業住房項目,面積4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比例不得超過總數的30%。
多次建議管理機關允許建設起碼面積為25平方米的住房,但都被駁回的市房地產協會(HoREA)主席黎黃州對建設部終於採納此意見表示非常高興。黎黃州主席說:“可以在商業公寓建設面積25至45平方米的住房,但須符合建設細則規劃和建設標準。例如:市郊區域各公寓的小面積住房數量佔住房總數的25%有助解決當地住房問題。”他認為允許建設25平方米住房是合理的,有助滿足各大城市居民的巨大住房需求;同時,未來期間要力爭滿足售價符合眾多中等和低收入者的中、小型住房需求。HoREA指出,本市人口近1300 萬,其中盲流人數約300萬。每年需要廉價住房的人數增加約20萬人。
按建設廳和市發展研究院的考察結果,現在約有50萬民戶未有住房和2016至2020年階段約有8萬1000個民戶需要購買社會住房。另外,正在各出口加工區和工業區工作的40萬2000 多工人中,有28萬4000 人(佔70.6%)需要購買廉價住房。
低收入者住房項目開發商──黎成公司經理黎友義認為,建設部提出的方案是完全合理的。25平方米住房的售價將不會高,每間約4億至5億元。當前,按現行規定建設的45平方米以上住房售價較高,每間從9億至10億元以上。他指出:“小面積住房不僅有助多人的購房夢實現,還滿足市中心區高級顧客的住房需求,例如:外國專家只需要擁有一個臥室的住房。”
不會形成高樓貧民窟
小面積住房最令人擔憂的是人口密度太高將會形成高樓貧民窟。 李友義經理認為,25平方米只足夠未有孩子的年輕夫妻,或大中學生、工人、單身者居住。由於面積太小,很難滿足3人以上的生活需求。為了做好管理,應該控制25平方米住房數量,同時只賣給有真正需求的人。
另外,為避免形成高樓貧民窟現象,應該對不同面積的住房採取符合的管理方式。具體是,對於35至40平方米住房,可允許買賣,因為符合年輕家庭,可供長期安居和容易管理。至於面積30米以下的住房,只作為不發證書的長期出租房。若租房者違反公寓管理規定,開發商有權終止合同。
黎黃州主席表示,允許建設25平方米以上住房將有效處理市郊區域的多個貧民窟,因為出租房主要集中在市郊。除了達標準的正規大學生宿舍和工人居住區之外,大部分出租房區都簡陋,不確保衛生條件、秩序治安和消防安全。小面積住房將有助解決此棘手問題,改善生活環境和逐漸處理現正存在的簡陋及不確保衛生的出租房區◆
來自泰國、韓國的經驗
經濟專家阮智孝認為,超小住房是否會形成貧民窟視附國家管理工作,並不在於面積的大小。新加坡、泰國、韓國等國家也有面積25至30平方米的住房。甚至韓國還建設14平方米的住房,而泰國有15至20平方米的住房,但這些國家仍能有效地管理它們,具體是做好人口監管工作、確保建築規劃的同步性、確保都市技術基礎設施和社會基礎設施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