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業務措施,至昨(22)日下午1時左右,偵察發現嫌疑人是遇難者的隔壁領居阮有福(別稱賢,38歲)。
至同日下午5時,當收集了充足的證據,第九郡公安領導決定調派力量來到阿福住房扣押此對象。當偵察突擊檢查時,阿福正在家,即現場隔壁的住房,阿福很冷靜地來到第九郡公安辦事處以協助調查工作。
阿福初步供述,阿惠家在他家的後面,經常穿過他家以進出小巷,所以覺得很礙眼,阿福希望阿惠家搬走,所以屢次要求買下阿惠的住房但未果。
阿福的放火動機就是恐嚇阿惠家庭,迫使阿惠把其房子賣給他。本月21日凌晨,阿福點燃汽油浸透的擦布,然後扔到阿惠門前正在停靠的4輛摩托車。
阿福供述,自己的目的就是恐嚇阿惠家庭,但不料的是:火警快速蔓延,釀成5人喪命的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