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國會頒佈、關於對本市試行特殊政策與機制的第54號《決議》已經實施近5年。本市如何善用《決議》中各項機制?
市研究發展院院長、政府總理的經濟諮詢小組成員陳黃銀副教授、博士(▲):本市正總結由國會頒佈、關於對本市試行特殊政策與機制的第54號《決議》落實情況,從而評價,並向國會提出關於延期、補充和調整《決議》內容的具體建議。
關於對本市的特殊機制《決議》不僅在5年前,而在目前階段對本市也非常必要。第54號《決議》允許本市在出售連在土地的公共財產時獲享五成土地使用權費,使用公共財產來投資本市的公共投資任務所屬社經基礎設施;獲享國家在市人委會管理的國企實行股份制、撤資所收取的款項和國家在市人委會當所有主代表的經濟組織實行撤資所收取的款項;使用財政預算在實行薪資改革後剩餘的款項等。
特別是,對於經批准、屬於中央財政在本市支出任務的中期公共投資計劃所屬重要基礎設施投資項目,《決議》允許本市使用財政預算或按公私合作夥伴方式籌資來實行。這些都是為本市注入發展動力的重要機制。
《決議》已實施近5年,但兩年多來,本市乃至全國經濟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嚴重影響,因此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若干內容緩慢實施。例如,若沒有國會的監察和各部委的參與,在本市的中央組織、機關所屬閒置財產出售計劃是無法進行的。
●您認為,關於促本市取得突破性進展的特殊機制的新《決議》在下一階段有多重要?
▲在疫情的背景下,更需要制定新的《決議》來取代第54號《決議》或繼續延期該項《決議》,為本市解決資源及恢復發展創造條件。另外,長期以後,須為本市研究制定《特殊都市法》。我國只有兩個特殊都市,是河內和本市。現在,河內市已有《首都法》,至於本市未有特殊的法律,而本市的位置、人口、經濟等與其他省、市完全不同。
近幾年來,本市的增長勢頭有所放緩,很多動力都減少了,原因是由於新冠肺炎疫情,但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由於體制、基礎設施羈絆所致,特別是水淹、交通擁堵、醫院和學校超負荷、資源不足等。實際顯示,新山一機場、陸路交通路線、桔萊港等都存在羈絆。另外,地稅、物流開支太高也對國內外投資商是不利的因素。在下一階段,為了創造紓解羈絆的資源和促進招商引資,本市需繼續建議更合理地提升留給本市的財政預算調配比例(此比例現在只有21%)。
長期以後,需考慮制定對本市的《特殊都市法》。
●為說服中央允許本市獲享特殊機制、政策,本市是否承諾做好為國家財政預算作出貢獻的任務?
▲對於延遲實施的第54號《決議》中一些內容,本市必須趕快實現。其中,本市將儘早對需要實行撤資、股份制的企業名單作出調整決定。更特別的是,本市需要盡快實施設在本市“越南國際金融中心提案”的具體內容,因為這是促進本市發展的新重要動力。同時,建議制定對守德市的特殊機制或在關於本市特殊機制的《決議》中制定關於守德市之章也是需要的。
當然,為讓本市能夠完成經濟火車頭的任務,為國家的共同發展作出強有力的貢獻,排除體制、政策羈絆是非常重要的。只在頒佈為本市帶來順利條件的特殊體制、政策之後,本市才能吸引來自美國和歐洲的戰略性投資商。其中,稅務、土地優惠是需要考慮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