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商品交易所總經理阮玉瓊表示,該交易所按照2005年《貿易法》及政府2006年12月28日第158號《議定》於2010年宣佈成立。然而,上述議定尚有很多限制,故該交易所投入活動之後,未能對國內商品市場起到影響力。
今年4月9日,政府頒行第51號《議定》已作出重要的修訂、補充,並為越南商品交易所的活動及發展營造前提。具體是,上述議定准予該交易所可與世界上所有商品交易所聯通,同時准予掛牌上市所有政府不禁止的商品,以及有條件經營的商品。以上述重要的修訂,將有助越南商品交易所擁有確保企業和農民應對價格變動風險的保險工具。阮玉瓊總經理進一步表示,預計第51號《議定》於今年6月1日生效,該交易所將上呈工商部掛牌上市40種支柱商品,其中有越南具出口優勢及國內企業供產銷服務大量進口需求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