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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從4月份起調降電價

[本報消息]工商部今(16)日正式頒發《決定》,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客戶調降電價和電費。
(圖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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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生活用電戶,電價將按1至4級(300度電以下)的零售價下降10%。
對於生產和經營企業,在高峰、正常與低峰時間的電價將下降10%。旅遊住宿單位的電價將從經營零售價減至等於調降後的生產電價。

農村區、集體區、居民區、商業組合的批發電價,按1至4級生活電價下降10%;按照現行電價表為其他用途的批發電價下降10%。各工業區和街市的批發電價也下降10%。

工商部表示,生活電價將調降3個月,從今年4月至6月,這相應5、6和7月份的抄錶時間。

有關調降電費事宜,凡用來集中隔離、診治新冠肺炎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的單位(酒店除外)則電費全免。為新冠肺炎疑似感染者和感染者檢測、診治的醫療單位的電費下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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